奥巴马第一次回非洲老家:帮祖母扛大米,和兄弟坐在村口喝酒
发布时间:2025-06-17 06:47 浏览量:10
史小纪
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正式当选美国总统,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籍总统。奥巴马的就职,打破了以往美国政坛阶级观念,也让白宫向世界展示了不同的风格。
上个世纪,黑人作为奴隶被划分为下等人,生活中被不公平对待,甚至像物品一样被人买卖。奥巴马的出现,改变了人们对肤色的传统认知枷锁,也让世界真正走向消灭种族歧视的正途。
不过在教育资源和政治资源相对向白人倾斜的美国,奥巴马究竟是如何一步步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神话呢?
这一切还要从奥巴马的父亲开始说起。
奥巴马的父亲是一个来自非洲肯尼亚的牧童,为了寻找父亲的故事,也为了寻根,1987年,奥巴马首次踏上非洲寻根之旅。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非洲亲人口中的父亲,和自己印象中截然相反。
奥巴马曾经写过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亲的梦想》。书中的老奥巴马是一个从贫民窟走出来,通过艰苦的个人努力考上哈佛,并且成为了一名优秀经济学家的奋斗者形象。可实际上,等奥巴马来到非洲老家,见到自己的非洲亲人们后才突然意识到,父亲的真正模样,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当得知奥巴马要来肯尼亚时,他的非洲亲人们格外开心。肯尼亚的经济发展滞后,不少地方还是连路标都没有的小村子,奥巴马想要凭借一个地址就找到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奥巴马的姑姑和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则承担起了接机任务。
坐在一辆破旧的甲壳虫汽车上,机器的轰鸣声甚至盖过了大家交谈的声音,但这份嘈杂并没有让奥巴马觉得心烦,反而有种接地气的心安。
听说孙子要来,萨拉一大早就准备好了食物,在村子口等着奥巴马的到来。实际上,萨拉和奥巴马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只是奥巴马爷爷的续弦。
萨拉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不满意孙子的到来,反而表现出十足的欢喜,这大概就是肯尼亚人民骨子里的热情。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年迈的萨拉依然需要做工。
萨拉在院子里养了十几只老母鸡,在科哥罗村的日子里,奥巴马没少替奶奶饲养这些母鸡,有时候还会从鸡窝里掏出热乎乎的鸡蛋。而萨拉每次都会用鸡蛋给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子准备一道传统的肯尼亚食物。
萨拉的力气很大,每年到了收获的季节,萨拉都会把自家地里的庄稼收进袋子里,扛起这一百多斤的粮食回家。虽然奥巴马以前没干过农活,但他却十分愿意和奶奶一起下地干活,不仅能收割庄稼,而且还会主动负责扛大米的力气活。萨拉看着孝顺的孙子,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奥巴马的父亲一生有八个孩子,分别来自四个不同的女人,也就是说,奥巴马还有七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不过其中马利克最喜欢黏着奥巴马。
马利克只要见到奥巴马歇着,就会热情地跑过来和他聊天。这个时候奥巴马都会拿出钱来,让哥哥去买着酒,兄弟两个人坐在村头的石墩子上谈天说地,亲密的模样让人羡慕。奥巴马最喜欢玩踩脚趾的游戏,这是肯尼亚当地的传统游戏。每次和马利克这样玩,奥巴马都感觉自己回到了童年,一个本应该属于他,热闹的大家庭,父母陪在身边的童年。可实际上,老奥巴马是个非常自私的人,而他的自私毁掉了孩子们的幸福童年。
热爱学习的老奥巴马
因为父亲的缘故,儿时的老奥巴马也接受了初等教育,这在这个贫穷的国度已经非常难得。教育打开了老奥巴马的眼界,加上他天生思维活跃,学习和吸收知识的能力很强,迫切想要学习更多知识,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实际上,他的黑人身份让他没有办法获得公平的教育资源和待遇,这让他倍感不公平。幸运的是,老奥巴马的父亲见到儿子如此,知道儿子心比天高,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活,爱子心切的老父亲最终想尽办法把儿子送到了传教士创办的一所学校里读书。
老奥巴马是一个热爱学习且擅长学习的人,成绩名列前茅的他在这里度过了幸福的中学时光。老奥巴马想法独特,不管什么事都能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迫切地想要崭露头角,因为他享受这份被人注视的耀眼感觉。
中学毕业后,老奥巴马的人生迎来了第一次挫折,虽然他在当地是一个“知识分子”,但穷苦的乡村根本没有让他施展才华的机会,而他能够找到的工作就是在连路都不通的村子里放羊。
心中愤懑难平的老奥巴马刚刚接受生活的打击,父亲又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让他和一名叫做可泽亚的姑娘结婚。她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传统非洲姑娘,只懂得相夫教子,根本理解不了老奥巴马每天挂在嘴边的独立、政治。
生活的不如意并没有改变老奥巴马喜欢辩论的习惯,他经常和人们对于政治主张侃侃而谈,虽然大多数人们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老奥巴马却有一种满足感。能够有人愿意听一听他的话,已经是生活中最大的慰藉了。
老奥巴马的政治倾向和肯尼亚独立运动领袖们的政治主张不谋而合,这些政客认为老奥巴马或许是一个可造之材,将来会为肯尼亚的独立运动做出贡献,于是联系了美国的慈善家,并且为老奥巴马申请到一笔经济奖学金,将老奥巴马送到西方国家学习深造,等到学成归来,为经过独立而获得新鲜血液的肯尼亚服务。
这对老奥巴马来说无疑是改变人生命运的一次机会,他一直想要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施展抱负,而这一切在他23岁时终于实现。
告别年迈的父母,长子奥邦果,以及已经怀上第二个孩子的可泽亚,老奥巴马踌躇满志地来到了美国,就读于夏威夷大学。
当时政坛上有各种主张,这些学生们都希望可以在人群中发表自己的想法,这让他们有种成就感。老奥巴马在大学期间热衷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尤其喜欢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主张和政见,是同学中最爱出风头的一个。
老奥巴马的英文流利,逻辑思维清晰,很快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受到一些学生的崇拜,其中就有奥巴马的母亲邓纳姆。
肯尼亚的男人同时拥有多个女人,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老奥巴马本身又是一个花花公子,上了大学后身边优秀的女性让他本性暴露,刻意隐瞒已经成家的事实,对外宣称自己单身。在见到邓纳姆后,老奥巴马对她一见倾心,展开猛烈攻击。在他和新欢出双入对时,已经将自己在非洲的两个孩子和妻子抛在脑后。
不久后,邓纳姆发现自己怀上了老奥巴马的骨肉,于是两个人决定结婚。其实在当时的美国许多州法律并不允许黑人与白人结婚,而且邓纳姆的父母一直都看不上老奥巴马,认为这个非洲女婿并不能给女儿带来幸福。所以邓纳姆能够迈出这一步,其实付出了极大的勇气,可这段婚姻也同样没有维持太久。
婚姻变故,老奥巴马求学哈佛
两年后,老奥巴马本科毕业考上了哈佛,离开年幼的奥巴马和邓纳姆,独自来到美东海岸。
对此老奥巴马的解释是,他不能拒绝世界上最好的教育。
两地分居让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不稳定,但真正导致两人离婚的原因,则是邓纳姆发现了可泽亚的存在。她无法容忍自己的丈夫还有别的女人,哪怕她再深爱他。
邓纳姆勇敢地提出了离婚,并且独自带着奥巴马回了娘家。虽然邓纳姆的父母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女婿,但对这个外孙却格外宠爱。邓纳姆也从来没有向奥巴马灌输过父亲的负面形象,只是解释为父亲有更好的选择。
正是因为这样的家庭环境,奥巴马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老奥巴马从哈佛毕业后便回到了肯尼亚,他的第一任妻子可泽亚接纳了这个浪子,两个人继续保持着婚姻状态,随后又生下了两个孩子。
这个时候的老奥巴马正值春风得意,因为留学生这层身份,让他在肯尼亚如鱼得水,并且被政府聘为首席经济学家。
这份体面的工作不仅让他有了令人羡慕的身份,还有一份丰厚的薪水,并且为他配了一辆时髦的汽车。
老奥巴马感觉自己的人生终于得到改变,他怎么能看上可泽亚这个传统的非洲女人作为自己的妻子呢?
这个时期,老奥巴马又和一名叫做露丝的女人结婚,他们是哈佛的旧相识。露丝出生在美国,但她经过一番思想挣扎,最终还是决定追寻真爱,跟着老奥巴马来到了非洲,两个人婚后又生下了两个孩子。
这次这段婚姻同样十分短暂,不过这次老奥巴马却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露丝
老奥巴马是一个思维敏捷,善于辩论的人,这让他在政府机关获得赏识。但他自恃傲物,眼里看不起其他同事,甚至不把领导放在眼里,很快就把政府单位的人得罪了遍。
老奥巴马怎么也没想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竟然因为自己的聪明而丢掉了工作。生活的不如意,事业的挫折,让他每天借酒消愁。生性傲慢的他醉酒后也经常和人发生冲突,还不听人劝阻酒后驾车,果然发生车祸,为此丢掉了一双腿。
露丝看着眼前这个放弃自我的男人,眼底里全是失望,最终离开了老奥巴马回到了美国。
本以为老奥巴马就此可以老实一些,但这个花心成性的男人又认识了一个名叫吉尔的女人,并且准备在生下孩子后举行婚礼。但天不遂人愿,老奥巴马在婚礼前不久死于酒后驾驶。
八个同父异母的孩子,因为老奥巴马的存在而产生了联系。就在老奥巴马去世后的第四年,奥巴马怀着对父亲的期待与怀念,踏上了非洲的寻亲之旅。但他自己怎么都没想到,非洲亲人们口中的父亲似乎和自己印象中的父亲有着天壤之别。
在肯尼亚的日子
虽然父亲的情况让奥巴马十分失望,但他却十分享受在肯尼亚生活的时光。萨拉只是他名义上的奶奶,但却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孙子十分喜爱。
奥巴马的肤色特别奇怪,既不是白人,也不是黑人,而是介于两者中间的一种肤色,这让他肯尼亚多少显得有些独特。
当地不少村民都觉得,作为一个从美国来的“城里人”,奥巴马应该会非常不适应非洲的生活。实际上,奥巴马从没有嫌弃过这里的落后和贫穷,而是入乡随俗,和大家一样起居生活。
虽然萨拉年事已高,但为了生存必须劳作。奥巴马经常帮奶奶干活,几十斤的大米扛在肩膀上,奶奶则在一旁充满宠溺地看着这个孙子。
同父异母的兄弟们则喜欢拉着奥巴马一起坐在村头的地上喝酒,因为这里太穷了,喝酒也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奥巴马经常拿钱出来跟兄弟们一起喝酒,这让大家大大满足了酒瘾。奥巴马的平易近人和慷慨,让他得到了兄弟们的好评。
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的檀香山市,后来邓纳姆和老奥巴马离婚后,她又找了一个来自印尼的丈夫,奥巴马也跟着母亲和继父一同到了雅加达。
十岁时,为了让奥巴马获得更好的教育,邓纳姆的父母将外孙接回了美国,并把奥巴马送到了一所私立学校,然后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1988年再次考入哈佛法学院,并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大概是基因使然,奥巴马从小就表现出十分优秀的学习能力,尤其是在成人以后,他在政治上的表现更是引人注目,简直就是老奥巴马的翻版。
哈佛法学院
随着奥巴马在政治上的不断突出,他也没忘记他的非洲亲人们。
在和米歇尔结婚时,奥巴马特别把萨拉从非洲接过来参加婚礼,还特别让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担任伴郎,让同父异母的妹妹担任伴娘,一家人其乐融融。
因为奥巴马的特殊肤色,让他在竞选美国总统时获得了黑人拥护,而当时的美国政界也需要一股新鲜血液的注入,也给奥巴马带来极大机遇。
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后,那些在肯尼亚的亲人则体验了一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为有一个当美国总统的孙子,萨拉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不再为生计而发愁,政府安排她照顾几个收养的孤儿,闲暇时间就是坐在院子里听收音机,安度晚年。
而这个小村子也因为奥巴马成了网红村,不少人专门来到这里,看看究竟是怎样的水土,才孕育出了一个美国总统。这个曾经连路都不通的村子,也因此有了更好的环境。
村子里新出生的孩子,不少都被父母起名奥巴马,就是希望可以“沾沾喜气”,再培养出一个有光明前途的下一代。
肯尼亚政府认为,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后,或许会给肯尼亚带来更多的机遇,甚至在政治上倾斜,这能帮助肯尼亚的发展。所以在奥巴马竞选成功的当天,肯尼亚政府还宣布全国放假一天,以此庆祝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
政治生涯
从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到联邦参议员,再成为2008年美国总统候选人提名,最后到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奥巴马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并且在自己的政治舞台上展示了才华。
奥巴马在竞选时,很少以黑人自居,他甚至撇开了非洲的这些血缘关系,而是强调自己是一个美国人。而这一点,也成为他最终成功的关键因素。
就像奥巴马自己说的,他只是一个肤色恰好是黑色的美国人,正是这样的话语,让人们感受到他对祖国的热爱,也感受到他发自肺腑的平等理念。
现如今的美国,无比期待平等,消除种族歧视,而这一切的口号喊起来简单,实际上执行起来却无比困难。奥巴马的出现,让人们感觉到了希望,而他当选美国总统,则是美国人朝着平等迈进的一大步。所以奥巴马的成功,有他自己的天分,也有他的后台努力,当然也有他的审时度势。
老奥巴马缺失的正是这一点,所以儿子才走向了成功,父亲却走向了失败。
很难想象,如果当初老奥巴马没有抛弃妻儿去哈佛念书,或者勇敢地和可泽亚断了联系,奥巴马生活在父母的身边,在这样一位父亲的情绪影响下,他还会成功吗?
第一次的非洲之旅让奥巴马感触颇深,除了对父亲的一次全新了解外,最让奥巴马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他们其实都和自己一样,从小缺失父爱。正是因为父亲的放纵和没有担当,才让他们这些儿女生活得这么不完整。
因此在米歇尔生下两个女儿后,奥巴马把自己全部的爱都给了这两个小生命。政坛上的奥巴马是个铁腕政客,可回到家的奥巴马就是一个慈祥的父亲。
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养育孩子的过程,要么是重复自己的童年,要么是弥补自己的童年,显然奥巴马选择了后者。
或许在奥巴马看着两个女儿围绕着他做游戏时,也会常常幻想,如果自己小时候父亲在身边,他可能也会有这样幸福的时刻。
参考文献:
[1]麦婉华,陈远鹏.奥巴马的非洲亲戚[J].小康,2005-08-11:1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