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基层的吏是坏人最多的一个阶层吗?
发布时间:2025-07-29 16:23 浏览量:1
狐假虎威、装腔作势、雁过拔毛、滥竽充数、胡作非为就是这类人的特征。还有哪些成语可以形容这类小。
护官符出场(2)
柯岚
原来这门子是当年苏州葫芦庙里的一个小沙弥,贾雨村落魄被困的时候寄居在甄家隔壁的葫芦庙里,这小沙弥在庙里虽然地位低微,但和他可算得上是故人。葫芦庙失火以后,小沙弥无处安身,年纪又轻过不了寺庙里的清苦日子,就又蓄了头发,到应天府衙门做了一个门子,可巧这就撞到贾雨村的手下来了。
明清时候,衙门里的差役社会地位很低,他们和官私所有的奴婢一样,也是贱民。他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可能做官,只能一辈子当差役,后代子孙也会沿袭贱民的身份。“倡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如有变易姓名蒙混应试报捐者,除斥革外,照违制律杖一百。”政府几乎是不给他们发什么薪水的,他们主要靠巧立名目盘剥人民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为生。这些人是很被人看不起的,正经人家书香门第出身的一般是不会选择这个职业的。很多家族的族规都规定族人不得投身皂隶,否则逐出宗族,“族人投身衙役皂隶,则为‘丧名败节’,家族削名,不得入宗庙。与皂隶出身门户互通婚姻,父母受辱”。选择这个职业的多半是地方上的流氓无产者和地痞无赖,不愿意种地不愿意正经谋生的。小和尚年纪轻轻庙被烧了,游手好闲不愿意到别的去过清苦日子,就投靠官府当了个衙役。
《红楼梦》开篇就是一个冤案,“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葫芦僧说的就是这做了门子的小沙弥,门子从前在葫芦庙做过和尚,甄家世隔壁的大户人家,是庙里的大施主,门子看着英莲长大,也知道英莲四岁多被人拐走了。谁能想到这么巧,门子来到南京衙门里当了差,偏偏人贩子也将英莲带来了南京,还租了他的房子住。门子见到了英莲,虽然已经时隔多年,但他看到英莲额头上的胭脂胎记,想起她小时候的模样,认出了英莲。他为了证实,还趁拐子不在家问过英莲,此时的英莲已经长大了,她被人贩子打怕了,不敢说实话,她哭了,只说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情。门子这才确信她就是被拐卖的甄英莲。
原来甄英莲有那么多次获救的可能。她被人贩子带到离故乡不远的地方,南京离苏州并不远,从前她家的邻居也来到南京,还做了衙门里的公差,还成了她的房东,她是一个无辜受害的被拐卖的孩子,她家的邻居葫芦僧遇到了她,认出了他的,而且葫芦僧此时还做了衙门里的公差。假如这样的场景发生在现在:一个被拐卖的孩子被带到异乡,人贩子租了一个警察的房子,警察凑巧是这孩子从前的邻居,看着她长大的,也知道她被人拐走了,知道她的母亲还在苏州到处找她、伤心欲绝,警察认出了她,难道这警察会不救这孩子吗?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吗?
可惜明清衙门里的公差不同于现在的警察,他们没人给发薪水,就是衙门里的下贱小厮,他们当中很多人都不是善良之辈,而是唯利是图、欺压良民的小人,没人给他们好处,他们不会随便去抓贼。门子知道甄英莲的家已经彻底败落了,甄英莲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他顶多感慨下这孩子可怜,可不会去揽这没好处的事。没过多久,冯渊还薛蟠争买英莲,薛蟠仗势欺人打死冯渊,门子熟知此地民情,薛家有权有势,他更不会愿意再去为英莲出头。
就在这时,贾雨村来到应天府上任了,冯渊的家人到府衙里来喊冤了。门子一眼就认出来贾雨村。他见贾雨村这么快就要发落这件案子,他知道这案子里边有些门道,关系到贾雨村以后的前程,他可不愿意刚攀上的大树马上就倒了,就赶紧使眼色给贾雨村。
贾雨村是被罢过官的,他以前在苏州做知府,就是因为不了解地方情况不通人情世故得罪了上司,不到一年被上司参了一本革职了。他这个新官得来不易,所以就非常谨慎。他在南京是个外乡人,不了解当地情况,他很清楚这些衙役虽然地位卑微,但都是熟门熟路的地头蛇,既然使眼色给他 肯定有他不了解的隐情,所以就赶紧打住,把门子叫到内堂问话。到了内堂,他认出了门子,更令他吃惊的是,门子告诉他这个被卖的丫头就是他的恩人甄士隐的女儿。
卖甄英莲的人贩子租的就是门子叫到的房子,这事他比谁都清楚。死者冯渊的出身和甄英莲差不多,是个孤儿,靠父母留下的产业为生。冯渊虽然从小没人管教,但他的秉性还是不错的,本性纯良。冯渊本来是只好男色不近女色的,对美女根本没什么概念。可偏偏遇到了甄英莲,他就奇迹一般被打动了,“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一定要娶甄英莲为妻,“也不再娶第二个了”。(第四回)
从法律上讲 冯渊和薛蟠虽然都要买走甄英莲,但他们的出发点是完全不一样的。冯渊动了真情,决心要娶甄英莲为妻,而且绝不再娶第二个了。冯渊对待这事态度很郑重,付了钱以后就当时的定亲了,坚持要三天以后举行正式的仪式,让甄英莲过门成亲。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正妻,冯渊是要娶甄英莲为妻,他很严肃地考虑了这事,坚持要按正式的礼仪来办这桩婚事,下了聘礼,还选定了婚期。甄英莲到了冯家还是良人,是个法律上自由的人。薛家显然要比冯家刚要去也更有社会地位,但薛蟠是个花花公子,他就是看中了甄英莲是个美女,准备买回去服侍自己,既没有定亲也没有什么仪式,甄英莲到了他家,就是薛家的奴婢,就沦为了贱民,法律上是不自由的人,也不可能被他尊重和善待。
——摘自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和女性》一书。
郓城县培养了梁山泊的三个高级将领,头一个当然是宋江宋押司,剩下的两个则一个是步兵都头雷横,一个是马兵都头朱仝。
都头得到是什么官儿呢?大致来说,有点像现在的刑警队长。它的顶头上司叫县尉,大致相当于县公安局局长。当然,古代机构的编制和职能,跟现在有很大区别,这么说也只是大致的一个比方。
朱仝和雷横虽然都是都头,但出身并不一样。朱仝是本地的富户,家里很有钱。他当都头,多半就是想在体制内找个安稳工作,并没有指望靠这个来赚多少灰色收入。雷横不同,他是打铁的苦出身,后来挣了点钱,开了一个舂米的作坊。但开作坊只是明面上的买卖,私底下,雷横还干一些违法的生意,比如说组织赌博,再比如说宰牛卖肉。
说到杀牛,这里要讲几句题外话解释一下。宋朝法律禁止屠宰耕牛,哪怕是主人杀自己的牛,也要判处一年的徒刑。理论上来说,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才可以拿来吃肉。可是规矩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又是另一回事。《水浒传》里的好汉动不动就来几斤牛肉,难道都是寿终正寝的老牛肉?民间也有人偷偷摸摸宰牛卖肉,正因为这种事违法,所以利润率极高。而雷横就干了这一行。
别看雷横做的买卖见不得光,后来照样混成了都头,在郓城县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不过雷横有个毛病,用书上的话说,就是“虽然仗义,只有些心地褊窄”。雷横的“心地褊窄”,很大程度就表现在贪财上。
在梁山泊人物里,王英算是个色迷,杨志算是个官迷,而雷横呢,就是个财迷。以前他组织赌博、宰牛卖肉,是为了发财;现在当都头,多少也是为了发财。
这可能跟雷横以前穷怕了有关。朱仝一直家境宽裕,面对钱的问题比较从容,而雷横看见银子就很容易失态。
比如他第一次亮相的时候,就显得很刺目,带着点敲诈良民的意思。
当时知县派朱仝和雷横各带一支队伍,晚上到城外去巡逻。朱仝那支队伍没发生什么事儿,雷横却有发现。他带队走到东溪村的灵官庙,发现供桌上睡着一条大汉。这条大汉就是赤发鬼刘唐。既然赤发鬼嘛,当然长得凶了一点儿。但长得再凶,晚上在庙里睡个觉,也不犯法。古代人赶路的时候,错过宿头,找个破庙睡一觉,也是常有的事情。当然,雷横作为管治安的都头,看见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审问几句也是应该的。但是雷横问都没问,直接拿一条绳子把刘唐给捆了,要押去见知县。
雷横这么干,主要是为了向领导邀功。至于证据,也没啥证据,就是觉得“我看那厮不是良善君子”,所以就捆,就吊,就捉走。
不要说现代人了,就算是古代人读到此处,也觉得雷横有点不像话。王望如点评《水浒传》的时候,就说:看见什么了你就捉人家?奉差捕盗,却拿平民请赏,要是换上朱仝断然不会这样。
不过捉了刘唐之后,雷横没有直接回县里,而是带队来到晁盖家。为什么要到晁盖家呢?因为晁盖是东溪村的保正,有点像现在的村长。雷横就想拿刘唐来个“一鱼两吃”,见县官前先见见村长。
当时已经是半夜了,雷横“砰砰啪啪”一通敲门,把晁盖从被窝里叫起来,领着二十个衙役,又是酒又是肉的,吃了晁盖一顿,吃完喝完还不算,他还要让晁盖领他的情。吃你喝你,是为了你好。我在你村里捉了一个坏蛋,晁盖你作为保正,村里出了坏蛋,当然是有责任的。所以,我赶来是“要教保正知道,恐日后父母官问时,保正也好答应”。
这一听就是衙门里头老油子。到了基层,不管什么事儿都要咋咋呼呼一番。没事也要折腾出事,没人情也愣要卖人情。要是静悄悄地来,静悄悄地走,怎么能显出来官府的权威,又怎么能显出来雷都头的重要性?
但是事情发生了转折。
晁盖毕竟是保正,村里捉了个贼,他当然会有好奇心,想去看看是谁。刘唐被吊在门房里,晁盖就偷偷摸了过去。两个人一交谈,晁盖发现这个人是投奔自己来的,还说要宋一套“大富贵”给他。于是,晁盖和刘唐家商量好了一套词儿,说刘唐是他外甥,到东溪村找舅舅来了。
等到天亮,雷横要走了,晁盖就和刘唐开始演戏。一个喊舅舅,一个喊外甥。晁盖还挺入戏,脸红脖子粗地骂:“畜生,几年不见,你怎么做贼了!”
刘唐说:“阿舅!我不曾做贼!”
晁盖又骂:“你既不做贼,如何拿你在这里?”一边说,一边就要拿棍子打。
这话有点扎心了,不像是骂外甥,倒像是骂雷横:“我外甥既然没做贼,你为什么抓他?”
雷横听了也尴尬,只好反过来劝晁盖:“保正息怒!你令甥本不曾做贼。我们只是看着可疑而已。哪里知道是你的外甥啊?自己人,放了放了!”
放也没白放。晁盖掏出来十两银子,而雷横客气了一句,也就收了。
说起来,十两银子可真不少了。王婆帮着西门庆勾引潘金莲,操作如此麻烦,风险如此之大,西门庆也不过许给她十两银子。雷横现在放了一个错拿的人,就白白收了十两银子。当都头来钱就是快。
但是,这个钱到底该不该收?
从咱们看来,雷横好像有点过分。既然刘唐没有做贼,你把人家又是捆,又是吊,折腾了一夜,明显属于过度执法。何况你又刚在人家舅舅家里,连吃带喝骚扰了一顿呢。现在误会澄清了,雷横应该向人家舅舅道歉才对,怎么还反过来收人家的钱呢?
但这是我们的想法。如果切换到《水浒传》的时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对官府来说,只有错拿,没有错放。哪怕真的抓错了,押到堂上打了你一顿,最后说:“啊,原来没你的事啊,那你滚吧!”那你临走前也得磕个头,说:“谢谢大老爷,谢谢雷都头。”
你要不识抬举,拧着脖子较真:“既然没我的事儿,凭啥抓我打我?”
大老爷专治各种不服,一个签子扔下来:“好个刁民,再打四十!”
再打完,你的气儿肯定就消了,跪地下磕个头,说:“谢谢大老爷,谢谢雷都头!”
从这个角度看,雷横放了刘唐,确实是卖了晁盖一个人情。晁盖掏银子,说明他懂规矩。
但问题是,这是官府和百姓之间的游戏规则,或者说是猫和老鼠之间的游戏规则。朋友之间不能这样。如果你真拿晁盖当朋友看,那就要遵循另一套人际交往的规则了。你刚吃了人家酒席,擦擦嘴出来,发现错抓了人家外甥,吊了人家一夜,这是很尴尬的事情。雷横也确实很尴尬,说“保正休怪,甚是得罪”,话里话外有点害羞的意思。但是再尴尬,也克制不住财迷的本性,他还是忍不住收了人家的钱。
这一收,说明俩人的交情也就值这十两银子。而他在晁盖面前的身份,也就是个“吃拿卡要”的腐败污吏。刘唐后来骂他是“诈害百姓的腌臜泼才”,也并没有冤枉他。他就是这么一个货。
其实雷横也知道晁盖是个人物,也想交这个朋友。后来晁盖出事的时候,雷横第一个想法就是放了晁盖,好落个大大的人情。人情就是资源,这个道理他懂。这十两银子要是不收,晁盖就欠他一个不大不小的人情。但问题是,银子这东西太好了。看见银子,雷横就顾不上人情不人情了。先拿了再说。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碰到雷横这样的人。见小便宜就占,不占就难受。但是这种人往往混不上去。对小钱看得太重,格局就会变小,反而显得不够理性了。
而且,雷横这十两银子也不是好收的。
刘唐缓过劲来,越想越生气,居然提了把朴刀,跑来索要这银子。
当时的场面非常不堪。
一个骂:“你那诈害百姓的腌臜泼才!诈取我阿舅的银两!”
一个骂:“辱门败户的谎贼!贼头贼脸贼骨头!”
一个说:“你冤屈人做贼,诈了银子,怎的不还?”
一个说:“不是你的银子!不还!不还!”
最后还是晁盖赶来,事情才算了结。晁盖当然一个劲儿替刘唐道歉,雷横说:“小人也知那厮胡为,不与他一般见识。”揣着银子,晃晃悠悠地走了,不知道脸红没红。
当然,雷横不肯还银子,一部分是心疼钱,还有一部分确实是面子上有点下不来。但无论如何,这个吃相实在太难看了。如果换上朱仝或者宋江这样的人物,碰见这个局面,肯定是哈哈一笑:“本不肯收这银子,实在是保正好意,几番推脱不得,没理会处,权且收了。你来了最好,这就替我还与令舅!”
哪会像雷横这个样子,端着朴刀,像条护食的恶狗一般:“不是你的银子,不还!不还!”
雷横做人,也就是这个水平。朱仝背后说他“执迷,不会做人情”,不是没有原因的。
……
——节选《雷横、朱仝:我按着你也要报这个恩》摘自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读水浒》押沙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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