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总裁妻子结婚十年,便分床而睡十年

发布时间:2025-07-31 19:03  浏览量:1

我和总裁妻子结婚十年,便分床而睡十年。

家中起火的那天,火势汹涌无人敢靠近。

只有我冒着随时坍塌的风险冲了进去,忍着皮肉被烧灼的疼痛将压在她身上的衣柜挪开。

冲进来的消防员告诉我们以现在的火情最多只能带一个出去。

她却毫不犹豫指向了她的初恋:

“我要他活!”

我没有愤怒也没有质问,而是带着不甘问出了我十年来一直想问却又不敢问的问题:

“这十年来你不让我碰你,是为了他吗?”

她低着头没有看我,最后化为一声轻叹:

“对不起,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好好做你的妻子。”

我笑了。

果然这个答案只有她亲口说出来我才会死心。

只是今生我得不到你的心,来生我也不会再稀罕。

在她错愕的目光中,我抱住了她从六楼的窗户摔下,而我则垫在她的身下做出了最后的诀别:

“恭喜,我们的故事结束了,你们的故事……现在开始了。”

再睁眼,我回到了前往燕大入学的路上。

我没有犹豫,动用关系将我调到了离沈星蓉最远的学校。

可当我坐上前往京大的高铁时,高铁外传来了一个女孩的呼喊:

“苏慕言,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永远不会!”

我转过头去,窗外一个女孩驾驶着跑车与高铁并驾齐驱。

1

“少爷,马上就要到沈小姐家了,老爷叫您准备的花准备好了吗?”

花?什么花?

我有些朦胧地睁开眼看到管家关心地看着我。

“今天是您和沈小姐入学的日子啊,您不是说要带她最爱的茉莉给她吗?”

看着管家小心翼翼的样子,又看了眼完好无缺的身体我才明白过来我重生了!

我重生到了去接沈星蓉一起入学的那天。

而这个时间是因为我着急见她把茉莉花忘在了家中。

管家已经调转了车头,因为不用我说他也知道我一定会叫他回去拿的。

因为只要沈星蓉喜欢的,我都会给她。

毕竟这样的事情从小到大已经发生了无数遍。

在所有人的眼里,沈星蓉就是我未来的妻子,苏家未来的少奶奶。

他们也理所当然的认为沈星蓉会心甘情愿地嫁给我。

毕竟从小到大沈星蓉一直跟我玩的很好。

可他们只猜对了一半。

青梅竹马虽好,可又怎么敌得过白月光。

沈星蓉家跟我家是世交,或者说她家是依靠我家才有了如今的地步。

她顾忌父母的感受,不得不跟贫困生出生的顾行舟分开。

在婚礼上,司仪问她愿意嫁给我吗。

她没有问答,而是红着眼问我:

“你满意了吗,现在我真的要和你一辈子了。”

婚礼虽然有惊无险的完成,再也没有出其他幺蛾子,可我也感觉到那一刻我在这两人的舞台上成为了小丑。

可就算如此,我和她结婚十年她都不曾让我碰她。

说句可笑的,这十年来我跟她最为亲密的接触,就是我当她肉垫跳下六楼的那次。

可到死,她甚至都不愿意说一句违心的话哄哄我。

如今重来一世,是上天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强扭的瓜不甜,那我就丢了!

上辈子太苦,这辈子我只想吃甜。

我拍了拍赵叔的肩膀:“赵叔,不用回去了,直接送我去高铁站吧,我要去京大!”

2

“好,我现在开快点。”

“等等!”

剧烈的刹车声响起,还好我早有准备一早就扶住了把手。

赵叔连连道歉,随后问我:“少爷,我没听错吧,您要去京大?那沈小姐呢?”

南大就在江南市,所以开车很方便到,但京大的话还是高铁方便点。

“嗯,赵叔我想通了,我想去京大,沈星蓉那边就让她自己去学校吧,反正打车也不贵。”

我摆摆手打断了继续要问的赵叔,毕竟这件事对他冲击很大。

就像你抽了十年的烟突然说戒了,别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不信。

不过我也没办法解释这事,赵叔虽然疑惑但还是给我送去了高铁。

我的分数线原本就超过京大的分数线,再加上家里的关系稍微运作一下,去京大还是很容易的。

我给我爸打了个电话,跟他讲了一下。

不出意外他也震惊了很久,开头不同意,甚至想找个关系把沈星蓉也给送到京大,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最终同意了。

搞定了这件事我重新看向了和沈星蓉的聊天框。

我发了十几条消息她一句话都没回。

最迟的一条消息是今天九点五十分。

而沈星蓉的最后一个回复是在上个星期,简单的回答了一个【嗯】字。

实际上我和她相处的这些年来,我变着花样找她聊天约她出去玩。

她回复我最多的就是这三句话。

【嗯】。

【哦】。

【你烦不烦?】

还有已读不回。

我原本是想跟她说一声我不去南大了,但想了下人家压根就不在乎你,又何必自讨苦吃?

最后看了眼朋友圈,里面的内容非常少,只有和顾行舟的几张合照。

她不喜欢发朋友圈,曾经我用他的手机偷偷发了我和她合照被她骂了一整天。

可现在我才知道她哪里是不喜欢发,她只是不喜欢我出现在她的世界里罢了。

看着照片中的人明媚的笑容,我才想起跟我在一起的十年来,她似乎从来没笑过。

原来她也会笑啊。

点击拉黑,删除。

身心前所未有的放松。

随后我打开另一个人的聊天框,顾行舟,他也是江南大学的新生。

我缓缓输入了一行字。

【江南小区,你去接她,从今以后她是你的了。】

我没有说谁,但他一定知道。

随后拉黑删除。

沈星蓉,我不欠你的了。

这一世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

我们,老死不相往来!

3

高铁站内,离发车还剩下十分钟。

手机铃声响了好几次,来电显示沈星蓉。

开头我确实被小小的震惊了一下,因为从来都是我主动给她打电话,她给我打电话的次数是零。

但我仅仅只是顿了下就把她拉黑了。

无非就是见我没有去接她。

被我舔了十多年,她早就习惯了我在她面前鞍前马后,现在打电话过来无非就是责骂我为什么还没到。

上辈子当了一辈子贱男,这辈子决定跟她一刀两段,自然不会在临行前再受她的气。

时间回到十分钟前。

沈星蓉补完妆便接到了赵叔的电话,告诉她十点半会准时达到。

赵叔的语气有些不自在,可她没有注意。

而在阳台上的闺蜜突然冲了进来,她气喘吁吁道:“来,来了!”

沈星蓉的眼睛一亮,一如曾经顾行舟来接她时的表情。

上辈子顾行舟比我先一步来到了沈星蓉的家,那时候我亲眼见到她满脸笑容地坐上了顾行舟自行车的后座。

直到我和赵叔来了之后,她才想起她的身份。

她坐上了普通人一辈子都坐不到的车,可她的眼角却流出了一滴眼泪。

门外响起了自行车“叮叮叮”的声音。

沈星蓉连鞋都来不及穿就跑到楼下开门,似乎怕晚开一秒门外的人就会消失不见。

楼下的顾行舟收到了闺蜜发来的信息,连忙拿出了玫瑰花,又整理了下自己的发型,露出了一个沈星蓉曾经最为迷恋的微笑表情。

门被打开。

“星蓉”。

没有回应,也没有想象中的拥抱。

顾行舟只看到沈星蓉略过他一眼毫无停顿便向四周看去,像是在寻找什么人。

“星蓉,我来接你了,这是你最喜欢的玫瑰花。”

顾行舟以为她没有听到,又重复了一遍并将手中的玫瑰递了过来。

这一次沈星蓉后退了一步。

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和刻意的梳理:“谢谢你顾行舟,不过花我不能要,我的男朋友苏慕言很快就会来接我了。”

玫瑰花掉在了地上,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沈星蓉承认苏慕言是她男朋友。

一旁的闺蜜忍不住问道:“蓉蓉,你不是说你不喜欢苏慕言吗?怎么……”

沈星蓉知道对方要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看向了顾行舟:

“麻烦你跑一趟了,不过我男朋友马上就来接我了,请你赶紧离开吧,我怕慕言误会。”

原本还有些不知所措的顾行舟听到这句话时突然笑了:“蓉蓉,你还不知道吧,苏慕言不会来了,就是他主动发消息跟我说来接你的。”

沈星蓉愣了愣:“不可能,他最爱我了怎么可能跟你说这些话。”

整个圈子都知道苏慕言爱惨了她,又是出了名的霸道,怎么可能让情敌去接他的女人。

见到她笃定的样子,顾行舟更得意了,他一边翻找着聊天记录,一边说:“苏慕言他就是个花花公子,说不定早就腻了才让我来接你的,蓉蓉,他就是个渣男,我才是你的真爱啊,你放心以后我一定出人头地,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不,不可能!赵叔刚给打过电话说马上就到了的!”

沈星蓉脸色发白,紧紧地盯着手腕上的手表,指针指向十二。

一辆红色的跑车带着轰鸣声停到了众人的面前。

沈星蓉的眼睛亮了,出来的是赵叔!

顾行舟果然是骗她的!

她收拾下心情跑上去冲赵叔甜甜一笑:“赵叔好”

往日热情如火的赵叔此刻却有些不敢看她,只是结结巴巴道:“沈小姐,先上车吧我送你去学校。”

只是沈星蓉却没有上去,而是捏着裙子看着后车车门。

如果我在这或许会知道她在等什么。

上辈子,赵叔连车都还没停稳,我就迫不及待捧着茉莉冲下车,只是为了早见到她一秒。

可现在车内毫无动静。

【是苏慕言让我去接你的】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又重新在沈星蓉的脑海中想起。

“沈,沈小姐?”

“赵叔,慕言……他在里面吗?”

赵叔有点不敢看她,解释道:“少爷,少爷他还没起床,我先送您去学校吧。”

沈星蓉笑了笑:“那就一起去接他,我和他一起去学校。”

冷汗从赵叔的额角留下。

他似乎有点不明白,往日里对少爷漠不关心的沈小姐怎么突然关心起少爷了。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赵叔擦了擦汗:“沈小姐,您,我还是先送您去学校吧,少爷他已经自己去了。”

沈星蓉捡起了角落里那束茉莉花:“可是,他刚刚不是在车上不是吗,他不是最喜欢我要跟我一起去学校吗?”

“这……”

终于无计可施下,赵叔也只好老实交代。

“少爷他坐高铁去京大了……”

话还没说完,顾行舟终于找出了聊天记录。

原本还算冷静的沈星蓉猛地抢过手机。

她浑身颤抖,抓着顾行舟的肩膀:“他说我是你的了!他明明那么喜欢我怎么可能说这种话!”

心碎地转过头看向赵叔:“赵叔,你说这不是真的!”

赵叔没有说话,然而无声便是最好的回答。

她的眼睛彻底红了,足足过了两分钟她嗓音沙哑道:“赵叔,麻烦你把车借我下。”

赵叔忍不住开口:“这个时间少爷估计已经坐上高铁了,现在过去怕是来不及了。”

而此刻沈星蓉已经坐上了驾驶位声音颤抖:“来得及!哪怕他坐上飞机我也要追上他,他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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